Tuesday, April 15, 2008

謝志勇 2008年短宣前見證

信主及短宣見證
謝志勇
4/2008

我很早以前就開始思考生命和社會。因為在一個世俗的社會里,必有生命的苦毒和爭戰,因此也隨著不同的文化思潮,閱讀過不同的哲學書籍,想來大多都已忘記了,沒有一種思想或哲學解決過生命問題。我開始尋找一種信仰,相對於當時民主自由思潮盛行之下,首先跌入腦中的是基督教的平等與博愛,這不是我所要追求的嗎?再加上不時在街上遇到熱心善良的人在傳基督教,使我看到了他們背後有一種愛,這也不是我所需要的嗎?一般在大陸的背景下,基督教都是以一種反面形象出現在電影或小說中,而神奇的是我腦中的印象都是平等、博愛的正面形象,而且有哪種宗教是以一種積極的態度來傳福音,使天下之人都有機會同享神的愛,如此無私?就這樣,在我還不是很了解聖經的情況下,我選擇了基督教作為我的信仰。

隨著在教會里對圣經的了解增加,應該說,我是選擇了耶穌基督作我個人生命的救主,因為:
1. 我知道了生命的始與終,神創造了我們,信祂的人有永生。(約6:47)
2. 耶穌是道路、真理、生命。(約14:6) 若不是神,誰敢如此宣稱?我們不就是藉主所賜新生命能到達永生神那里去嗎?這就是真理。
3. 有平安、有喜樂、有豐盛的生命。神的話語給了我們小至每天的生活準則,大至一生的益處。

好了,我得救了,該到此為止了嗎?沒有忘記當時別人是怎樣給我傳福音,好教未聽見福音的人能聽見,要用神的愛普濟世人,更何況這是主的命令。(太28:19) 各人得救蒙福,也要他人能得救蒙福,因為常常記得神就是愛。這樣看來,無論從哪方面傳福音都很有必要。我自己也願意傳福音,只是在地點、方式上,我更想去貧困落後的嗎地方,因為我心里總有這樣的負擔。相對於世界上大部份的人,神的恩典真是數不盡,難道我就一人獨享其福?出自於神的也必要奉獻於神,我願意獻一些微薄之力為主作工。正好這次大陸山西是一個比較合適的選擇,我參加這次短宣去看看究竟,今後靠的是神的帶領。這次是短宣,也許將來是長宣,所做的一切都是榮耀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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